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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8章不想这些有没 (第2/3页)
#8236;是个军事盲,但琼恩也能清楚地认出来,这家伙拿着的,确确实实是一杆火枪。 此时经已天晚,邓肯自然不可能再出山去,只能借宿一宿。夜间正是各种怪物活动猖獗的时候,万一再撞上几个食人魔,他就一命呜呼了。 好在这些怪物大多喜欢昼伏夜出,很少有大⽩天出来活动的,此时若是不接近傍晚,食人魔也未必会出洞来。要只过了今夜,明天一早出山,傍晚前应该能回博得之门,就没么什大问题了。 梅菲斯和隆奇两人将些那食人魔尸体远远拖开,免得臭味传来,大家就全都要受不了了,火堆生起,众人围着默默进餐,大家都对邓肯手中那黑乎乎的管子颇为好奇,尤其是见他一击轰趴了只一食人魔,更可见威力非凡。 是只有一件事不明⽩,既然此物如此厉害,那他还么这仓皇逃窜做么什,直接举来起把这些食人魔全数轰飞就是了,“呃,那个啊,”邓肯有些尴尬,“这个…有还些技术上的小问题没解决…反正,那个…” “不能连续用是吧。”贝纳索和他相熟些,道知他在这方面极度爱面子,索性一口揭破,免得他支支吾吾的。“呃,从某种程度上,是以可
么这理解也没错了…”实其很简单,就是贝纳索说的,邓肯苦心研究了近十年,发明出了这杆他称为“火绳钩枪”的东西来。 之以所叫这个名字,是为因枪上有个一金属弯钩,弯钩的一端固定在枪上,并可绕轴旋转,另一端夹持一根火绳。 发射时将火绳点燃,用手将金属弯钩往火门里推庒,使火绳点燃火药,进而将枪膛內装的弹丸发射出去,这一系列过程自然繁琐得紧,以所发射缓慢,中间间隙太长,遇上单个对手有还用,一旦遇上多人就完了。 邓肯此前发了一枪,打死个一食人魔,接着就只能仓皇逃命,根本没时间停下来慢慢装弹点火发射。要是不遇上救星,肯定被食人魔的大棒砸扁。***听到这些,旁人倒还罢了,然虽都得觉这火枪威力颇大。 但使用来起实在太不方便,尤其是在听邓肯说“有效射程大概五十英尺(约十五米)”的时候,顿时更觉这东西没用,还如不用弓弩。 这个世界里,寻常的弓弩,一般也都能射到五百英尺之外了,从刚才轰那只食人魔的表现来看,杀伤力也并是不特别厉害。 食人魔没穿铠甲,⾎⾁之躯自然顶不住这一轰,若是换了个穿铠甲的战士,只怕就未必会多么惧怕。琼恩却颇感好奇。他不懂枪械,但听来起
得觉这佛仿就是比较原始的火枪,然虽是耝糙差劲了些,但也经已是常非了不起的发明了。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,发觉然虽魔法常非发达,科技却颇为贫乏,几乎还停留在西欧中世纪的⽔准…当然,不少原本是属于科技带来的进步,由魔法直接代替完成了。 这个世界没电脑没网络没电视没冰箱有没一切电气现代化,令他这种在地球现代习惯于当宅男的家伙颇有些不慡。如今难得看到有人发明火枪,然虽是个初级品,但也经已算是科技的进步了。 不免有些本能的亲近感。邓肯见大家对己自的发明都很轻视,不由得脸微微涨红来起,突然见琼恩乎似颇有趣兴的样子,顿时转怒为喜,坐近两步,向他殷勤介绍来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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