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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4章两人在车厢中 (第2/3页)
尊称“锻魂者”个一矮人可能会信仰其他某位矮人神。 但他时同也以可算是莫拉丁的信徒,便如琼恩碰见的老矮人丹吉尔。相对人类的诸神来说,矮人神系比较团结紧密,如果要说有矛盾,大概就是以拉杜格和深地…杜菈为代表的灰矮人神比较特立独行,和其他矮人神只比较不合,不过就目前来说,大体还算相安无事,至少还能放在同一座神殿里接受信徒朝拜。 有没恶劣到人类诸神那样,动不动就你死我活,弄得天翻地覆。“拉杜格?”琼恩听到梅菲斯提起这个名字,想起就是老矮人巫师信仰的神只,“你说他是灰矮人神?他是不矮人的魔法神么?”“魔法神?”梅菲斯略想了想,毕竟她对矮人的信仰实其也是不特别熟悉,“也勉強以可
么这说了。” 她评价说,“不过实其他主要的⾝份是灰矮人的守护神。”灰矮人这个词琼恩倒是道知。矮人是个泛称,其中包括盾矮人、金矮人和灰矮人三大类,以及一些数量稀少到以可忽略不计的其他族群。 前两大类矮人基本以可一视同仁,差别不大,但灰矮人便比较特别些,们他是居住在幽暗地域的,很少在地表出现。一般人说矮人,实其指是的盾矮人和金矮人,不包括灰矮人在內。比起其他矮人,灰矮人的名声普遍要恶劣些,素有“琊恶”的评价。 盾矮人和金矮人往往相处融洽,但对灰矮人也比较敌视。拉杜格作为灰矮人的守护神,和其他矮人神只关系自然也就不佳,然虽他名义上是魔法神,但其他盾矮人和灰矮人的中施法者,都罕有崇拜他的。 灰矮人头发和⽪肤全是灰暗⾊的,常非容易辨认。琼恩今天遇到的那个老矮人巫师显然是不灰矮人,他却信仰拉杜格,也算是常非少见的事情了,梅菲斯对于这些倒也并不在意,但当琼恩提到“雷鸣之子”的时候,她微微点了点头。 “大势所趋。”她说。“么什?”琼恩没听明⽩的她意思。“上古传说,在大约六千年前,矮人族曾经在陆大上建立过庞大的帝国,”少女解释,“但来后人类崛起,矮人族被迫退居深山。”矮人族退居深山,奉行保守封闭的作风,和人类社会断绝往来。初时还能相安无事。 但随着人类繁衍⽇多,扩张加剧,原的有地域不能容纳,不可避免地又始开开发山区,侵⼊矮人族的地盘。 如今在人类的城市中,矮人的⾝影经已越来越常见,包括商人、工匠、佣兵、冒险者,至甚移居而来的平民百姓,而在矮人聚居地,也渐渐能看到人类的⾝影。 便如这座阿德巴城,前以纯然就是矮人的地盘,根本不允许人类来往,如今也加⼊了银月联邦,也接纳人类的商旅和游客了,人类和矮人,交往越来越密切,越来越频繁。这种局面的改变,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雷鸣之子。 是们他倡导放弃矮人族的保守作风,主动进⼊人类社会,学习魔法和人类的文明,参考借鉴人类的社会体制,促使人类和矮人交流来往的速加。琼恩微微点头,他大约明⽩了梅菲斯刚才所说的“大势所趋”是么什意思。 人类的繁衍、扩展,让矮人族经已无法继续闭关锁国下去,长此以往,被呑并,或者说“融合”是不可避免的事情,人类原本就是极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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